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

1.凭卡(证)入室,其它证件一律无效;未成年人读者禁止入室。

2.凭上机卡对号入座,一人一机,不得随意乱坐或一人多机、一机多人。

3.检查计算机运行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作人员,由工作人员现场排除故障或办理换机手续,不得擅自处理计算机故障或随意换机。

4.维护网络数据安全,不得故意进行破坏性操作,不得擅自修改密码或加密。

5.严禁浏览反动,淫秽网站,或在网上发布有损党和国家的言论。

6.严禁破坏、盗窃计算机硬件设备。

7.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承担有关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;或受到有关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。

图书阅览室读者须知

1.凭读者证(或临时读者证)入室借阅普通中、外文图书;阅览室下班前15分钟办理还书业务。

2.图书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不得携带个人物品或资料进入书库。

3.开架期间,书库每批接纳读者15人,读者每次在书库的查借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;查借图书时,读者可自由选择,但不得随意乱拿乱放。

4.累计借阀及借阅期限:教职工、研究生为10本,其中文艺小说不得超过2本;借阅期限为30天;其他学生读者为3本,其中文艺小说限借1本;借阅期限为30天;师生读者均可续借一次,期限为30天。

5.借书必须如期归还,逾期未还者,暂停借阅,并按学校规定交纳逾期使用费后恢复借阅。6.借到图书后,应仔细检查图书的污损情况,发现问题应当即报告,并请工作人员验证,分清责任;否则将承担有关赔偿责任。

7.图书如有遗失,按学校有关规定负责赔偿。

8.未办理借阅手续,不得擅自携书出库,否则,将按盗窃图书处理。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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